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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十一届县委交叉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21日至12月19日,县委交叉巡察组对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2月5日,县委交叉巡察组向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院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提高站位。院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党组会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共识。班子成员全部认领问题、主动担责,以坚决态度、严格标准、有力举措推进整改。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专班,统筹调度、督导督办全流程整改工作。实行“一对一”包保责任制,班子成员按分管领域包保对应整改问题与责任部门,全程跟踪督办。

三是坚持系统施策。对照巡察反馈四个方面18个类别50个问题,深入研判、细化分解、厘清责任,细化形成222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形成“一问题一方案一责任人”的整改体系。建立“定期调度通报、阶段评估”工作机制,实行整改台账动态管理、销号管理。截至8月4日,巡察反馈的50个具体问题中已完成整改39个,基本完成、持续推进7个,正在推进4个,挽回经济损失9342.3元,问责追责1人次,建立完善制度10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

(1)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一是召开专题学习党组会,组织学习《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对2022年至2024年未及时传达学习的相关会议精神进行补学。二是修订并印发《中共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制度》,明确“第一议题”学习要求,建立学习清单动态更新机制。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要求,2026年2至7月召开院党组会19次,学习“第一议题”内容35项,学习常态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四是党总支及各党支部对照“第一议题”制度要求,认真查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列出补学清单进行补学。

(2)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是制定并印发《中共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严格执行学习规定,规范开展学习。二是制定《2026年度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对学习的统筹安排。三是要求学习笔记专本专记、记录详实,定期对班子成员学习记录开展检查。四是对此前学习计划中存在的逻辑不合理问题进行更正,在党组会上作通报说明,引以为戒。

(3)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和学习教育。一是相关党支部对未按上级要求传达学习反面典型案例问题进行说明。二是各党支部对照主题教育、学习教育的学习方案和计划进行全面自查,对未严格落实或动作有折扣的情形进行分析复盘、明确改进措施。三是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精准把握学习教育目标和要求,压实层级责任,定期督查推进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4)扎实推进专项监督行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各业务部门自查在办相关案件,专项监督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加强民事检察和刑事检察的内外联动,学习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聚焦虚假诉讼高发领域精准发力。三是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确保虚假诉讼监督有力有效。四是设立侦协办专人负责、轮流值班,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定期调取案件信息,对长期未结案件依法监督处理。五是“挂案”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5)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一是建立“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动态监测图,实时掌握填报数据,预警漏报迟报,压实干警报备责任。二是2026年上半年,我院“三个规定”工作情况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三是2026年1至7月,全院共填报55件,领导班子发挥“头雁效应”,表率作用持续增强。四是对未填报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健全定期提醒机制,每月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五是对巡察反馈的未按规定如实填报情况进行核实处理。

(6)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一是制定并印发《长丰县人民检察院信息报送工作规定(试行)》,2026年2至7月上报原创信息作品86篇,其中被国家级媒体平台选用3篇,省级媒体平台选用17篇。1篇普法AI作品获最高检多平台转发,并获全国检察新媒体展播优秀作品。“青欣护苗”小程序获《法治日报》关注,5篇信息获《安徽法治报》报道。二是制定《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计划表》,法治副校长按计划开展进校普法活动,推出线上普法视频。三是更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扫黑除恶宣传信息,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四是开展“六一”检察开放日、《民法典》普法宣传、“六五”环境日宣传、“全国土地日”宣传等活动。

(7)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一是革新监督理念。树立“数据找线索、科技提质效、类案强治理”新理念,运用大数据模型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件,均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并获法院采纳。二是聚焦核心场景,积极应用大数据模型平台上适合本土情况的成熟模型,精准发力。三是强化素能提升,分管领导带领业务骨干赴多地学习先进经验,开展数据应用交流。四是将数字检察模型研发和应用成效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五是动态调整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配置,在年度公务员招录中最大限度向业务部门倾斜,保障办案力量。

3.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责任

(8)提升办案质效。一是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办案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办案流程标准。二是持续开展“月讲评”和听庭评议活动,增强干警法律监督能力和履职办案水平。三是强化同法院、公安的沟通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公检法会商会。四是强化繁简分流,打造“丰和速治”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品牌,充分发挥县法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作用。该中心运行一年来,共受理案件253件268人,办结245件260人,平均每个案件办结用时14天,速裁程序案件平均办案时长5.04天,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五是对超期未办结案件实行分级分类调度,严格落实延期审批制度。

(9)强化刑事监督。一是开展专项清理,对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依法交付执行人员进行核实,已督促公安机关交付执行3人,对下落不明人员依法采取追逃措施。二是每月定期开展交付执行监督工作,制作台账跟进直至销号。三是制作《刑事裁判审查表》,要求承办人对判决书逐项审查,所有裁判文书实行交叉审查,所有诉判不一案件由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研判,严格执行抗前请示报告制度,提升抗诉质效。

(10)规范检委会工作。一是对检委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由案件承办人向检委会进行说明。二是完善检委会决定事项落实反馈机制,每月定期统计汇总决定执行进展情况向检察长报告,年底形成检察委员会年度工作分析报告。三是如发现检委会决定无法执行等情况,根据法定程序再次提交检委会讨论。

(11)加强检察建议跟踪落实。一是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督促,前往相关单位对接沟通,解读相关办案指引,为依法作出处理提供明确依据和制度支撑。二是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协调,推动将检察建议回复落实情况纳入政法工作考核,积极推进建立执法监督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4.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2)规范检委会记录和办案文书。一是对存在问题的检委会记录、办案文书进行校正,相关人员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制定并印发《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实施细则》,将文书制作作为评查环节的重要指标。三是建立常见错误警示库,以案示警规范办案流程。四是定期开展法律文书质量专项评查,评查结果在工作网通报。五是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核对查实文书内容。

(13)做实案件质量评查。一是对存在问题的卷宗立即整改补正,对照司法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组建评查小组,本年度已组织开展3次评查活动,评查案件159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评查活动。三是组织学习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建立健全“每案必检“工作机制。四是制定出台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则,明确评查范围、评查主体、评查方式、评查标准。五是将评查结果记入干警执法档案,同司法绩效考核挂钩。六是推进案卡填录预警和提示工作,确保业务系统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14)落实听证制度。一是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听证员参会人数问题进行书面说明,明确相关法律依据。二是开展听证员换届选任,举行第二届听证员聘任仪式,对新任听证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2026年以来,共召开听证会33场,听证员人数均符合相关规定。四是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5)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制定院《2026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已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组会,每季度向县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分析报告。二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院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成员。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均强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八个纳入”落到实处。四是每年定期举办意识形态工作与网络舆情应对处置专题辅导讲座,提升全体干警媒介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五是对相关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说明。

(16)加强阵地建设。一是根据最新人员调整及任职情况更新院官网、内网等相关阵地公开信息。二是对官网、官微以及工作网核心栏目内容及时更新,排除语言文字表述错误。三是院党务公开栏及时发布公示内容并达到规定时限。四是定期开展线上线下阵地巡检,及时反馈提醒责任部门进行更新。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落实

6.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7)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召开党组同派驻纪检组专题会商会,重点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风险隐患、薄弱环节,分析形势,研判问题,达成共识、明确目标和任务举措。二是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三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支委会每半年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作为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述职评议。

(18)落实“一岗双责”。一是院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等开展谈心谈话。二是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三是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每半年向党组汇报。

(19)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一是开展全院廉政风险点排查,各部门自查梳理。二是系统梳理风险点问题,划分类型,制作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分层分类制定防控措施。三是建立岗位职责负面清单,定期更新台账、督促跟进整改。

(20)规范执纪监督问责程序。一是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涉及党组监督问责的相关党内规章制度,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对反馈问题进行情况说明。

(21)加强出国(境)证件管理。一是明确备案人员范围扩大至全体在职及退休人员,完成所有人员的备案工作。二是与出入境管理部门对接,掌握全体干警出国(境)证件办理及持有情况。三是在职人员出入境证件已全部上交,登记造册,分类管理。四是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定期核实更新信息。

7.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

(22)强化监督参与。一是所有提请党组会研究的议题,均须在会前报送至派驻纪检组征求意见。二是党组会议记录及时送交派驻纪检组组长审阅签字。三是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力量,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追究情况作为检察官入额退额、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3)提升执纪监督精准性。一是对2020年以来人员处理情况进行自查梳理,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二是开展执纪监督“回头看”,进行回访了解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情况,出具现实表现结论。三是院党组集体学习相关党内法规,提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执纪监督的专业能力。

8.改进工作作风

(24)增强工作责任心。一是建立“承办人自查+部门复核+负责人抽查”三级审核机制。二是制定并发布《关于本院案件信息填录工作的通知》,明确案卡责任和核查修改要求。三是对常见案卡问题进行总结提示,定期开展内部梳理核查。四是将案卡填录质量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计入业绩档案。

(25)严格考勤制度。一是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明确请假、出差手续办理要求及证明材料提交时限。二是定期通报各部门考勤情况,考勤异常较多的部门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整改计划。三是不定期抽查打卡情况并记录结果。四是个人考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晋升职级、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26)规范发文管理。一是对行文不规范问题进行更正并说明情况。二是组织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本院相关工作规则,明确发文类别和事项范围。三是严格落实发文“三审三校”制度。

9.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7)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一是制定并印发院《经费报销实施细则》,明确报销时限,坚决杜绝跨年度报账等问题。二是对反馈问题说明情况。三是加强日常财务管理中的费用审核,对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8)规范津补贴发放。一是对法警执勤津贴予以清算,多发款项已按规定完成退缴。二是严格执行法警值勤加班公示制度,在院工作网更新每月值勤加班情况,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据实发放。

(29)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一是对超范围发放的工会活动物品进行清退。二是核查重复领取工会提货券问题,已清退相应款项。三是联系县总工会开展工会经费收支业务培训。四是院工会每年向院党组汇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严格落实经费公开制度。

(30)整治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问题。一是对相关人员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核实,督促整改到位并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学习《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等监督管理制度。三是各部门开展自查,确认在职人员不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四是常态化落实检察人员家庭成员从业情况报备制度。

10.规范财务管理

(31)严格报销审核。一是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业务经办人员作出说明。二是制定并印发院《经费报销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开展经费报销。三是加强报销管理的日常审核,对新进人员、部门内勤进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流程专项培训。

(32)规范报销手续。一是反馈问题说明情况。二是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开展经费报销。三是常态化开展财务制度及报销流程培训。

(33)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对涉及的资产进行资产登记。二是组织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盘查公示盘点结果。三是修订院《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管理责任。

11.严格工程项目管理

(34)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一是对反馈情况进行核实,经办人员作出情况说明。二是组织学习相关规定,强化规矩意识、成本意识和程序意识。

12.防范内控管理廉政风险

(35)规范预付资金管理。一是对预付账款进行核查,规范预付账款支出流程,遵循“先审批后支付”原则。二是加强财务支出审批流程管理,严格落实报备审批制度。

(36)严格预算执行。一是组织财务人员政策法规学习,进一步明确各类资金开支范围。二是严格遵守预算资金管理规定,严禁跨项目列支经费。

(37)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一是对2021年以来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清查,建立实际在库涉案财物台账,台账与实物逐一核对。二是健全完善涉案财物定期盘点以及借阅调取登记制度,指定专人定期巡查物证室。三是完善涉案款管理流程,与银行对接实现实时对账。四是将涉案财物管理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体系。

(38)加强食堂管理。一是建立并执行食堂库存定期盘点制度和食材轮值验收制度。二是修订院《食堂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堂日常管理。三是加大餐饮节约宣传力度,定期发放餐食满意度调查,有效减少浪费。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13.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39)加强党建工作统筹谋划。一是将党建工作计划作为党组会研究固定议题,召开专题党组会分析研判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二是创新党建融合载体,成立“党员课题攻关小组”,着力破解业务难题。

(40)规范议事决策。一是对存在问题的议事决策情况进行核实纠正。二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是实行议题预审机制,议题提报前提请分管领导审定后再报请检察长审定,提升规范水平。

(41)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一是将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单列说明。二是规范问题查摆流程与标准,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等方式精准梳理问题。三是班子及个人查摆问题均交党组书记把关审核。四是建立整改台账与销号管理,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

14.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42)规范党组织换届工作。一是制定并印发院《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指引》,明确工作流程。二是对换届中存在的程序问题进行逐项排查整改,相关责任人作出情况说明。

(43)规范党费收缴。一是相关党支部重新核算党费,完成补缴。二是开展党务工作专项督查,各支部自查党费核算情况。三是举办党务干部培训,重点解读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

(44)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一是对发展党员档案资料进行逐项排查,补齐手续资料。二是相关责任人员作自我批评和检讨。三是举办党务干部培训,逐条解读标准流程。

15.严肃党内组织生活

(45)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开展党务工作专项督查,对相关党支部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自查整改。二是各支部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逐一落实。三是举办党务干部培训,推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

(46)规范组织生活会。一是对相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说明,补充完善相关材料。二是建立党组成员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督导机制。三是举办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政治能力及工作素养。

(47)严肃民主评议党员。一是对民主评议党员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复盘,相关党支部进行查摆说明,如实补充或更正相关内容。二是相关责任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和检讨。

16.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48)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对选人用人纪实材料进行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原因,由党组书记签字确认。二是对相关人员未回避问题进行核实并出具情况说明。三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严肃选人用人工作纪律。四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五是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表》,按规定详细列明工作流程并如实记录。

(四)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健全长效机制

17.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49)持续推进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对上一轮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再梳理,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建立持续整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及整改时限。二是对照情况逐项整改到位。

18.防止问题边改边犯

(50)坚决杜绝边改边犯。一是院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常态化监督制约机制,不定期开展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

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升全体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理论清醒保障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二)闭环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定期复盘核查,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正在推进的任务,加大调度力度、细化推进举措,按期销号清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持续跟踪管控,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松手、问题不销号不罢休。

(三)健全长效制度机制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短板,持续完善党建、财务、办案、队伍管理等配套制度,巩固已出台制度执行成效,把巡察整改经验转化为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机制,从源头堵塞制度漏洞。

(四)推动整改成果转化

把巡察整改与检察履职、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深度融合,以整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为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1-63503616;通信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双墩路与杨公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231100。

中共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