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时间:2026-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长丰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

决算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0

0

公务接待费

1.15

1.15

0

1.15

1.15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7.05

17.05

0

17.05

17.05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0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05

17.05

0

17.05

17.05

0

总计

18.20

18.20

0

18.20

18.20

0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8.2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2.03万元下降10.03%。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规定,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占6.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05万元,占93.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2.03万元,下降63.8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精简接待批次、压缩接待人次,实现接待费大幅下降,厉行节约成效突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共6批,6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7.05万元,支出决算为17.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相关规定,控制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数未变动,单位严控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活动。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活动。2025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7.05万元,支出决算为17.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运行维护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数未变动,单位严控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车辆日常运行的燃油、保养维修、保险购买、高速ETC等费用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丰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