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
一、202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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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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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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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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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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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3.19 |
3.19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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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5.05 |
35.0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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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7.05 |
17.0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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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18 |
1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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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38.24 |
38.24 |
0 |
二、202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2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88.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5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和2026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文化交流、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19万元,与2025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继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5.0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7.05万元,与2025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确保本年预算数不超过上年预算数,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用于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