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表
1.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收支总表
2.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收入总表
3.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支出总表
4.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基本支出总表
10.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项目支出总表
11.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
16.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6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6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0.关于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11.关于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12.关于202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6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长编[2002]18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长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五)对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或提请抗诉。
(七)负责抓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八)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九)负责县人民检察院行财装备、检察技术工作。
(十)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部门预算为院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实有各类人员108人,其中在职70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三、202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围绕“一城四地、四个强县、六个新跃升”目标,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长丰检察实践,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在政治建设上持续加力,以更高站位把牢方向之舵;
在服务大局上精准发力,以更强担当护航发展之路;
在司法为民上倾注心力,以更实举措回应民生之盼;
在法律监督上深度着力,以更高质效夯实公正之基;
在队伍建设上凝聚合力,以更严标准锻造担当之师。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表由以下16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一)部门预算表
1.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收支总表(附件表1)
2.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收入总表(附件表2)
3.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支出总表(附件表3)
4.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件表13)
14.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4)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附件表15)
16.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附件表16)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6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收支总预算1968.51万元(不含提前下达,下同),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收入预算1968.51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5年预算增加117.38万元,增长6.3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数量增加,工资福利及相关支出增加。
三、关于202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支出预算1968.51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17.38万元,增长6.3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数量增加,工资福利及相关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49.4万元,占93.9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19.11万元,占6.0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履行检察职能,提高办案质效。
四、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68.5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1415.39万元,占7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89万元,占19.25%;卫生健康支出48.58万元,占2.47%;住房保障支出125.64万元,占6.38%。
与2025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7.38万元,增长6.34 %。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工资福利及相关支出增加。
五、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8.51万元,比2025年预算拨款增加117.38万元,增长6.34 %。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工资福利及相关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415.39万元,占7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89万元,占19.25%;卫生健康支出48.58万元,占2.47%;住房保障支出125.64万元,占6.3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1296.29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05.22万元,增长8.83%,增长原因主要是在编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26年预算119.11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5.07万元,下降22.75%,下降原因主要是压缩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223.1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2.44万元,增长5.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103.81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2.78万元,减少14.0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51.91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6.39万元,增加12.31%,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48.5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6.89万元,增加16.53%,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109.3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7.3万元,增长7.15%,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6年预算16.26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43万元,增长9.6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六、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49.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32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77.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5.3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资本性支出1.75万元,全部都是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6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19.11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5.07万元,下降22.75%,下降原因主要是压缩项目支出。全部为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19.1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9.11万元。
十、关于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84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52.44万元,下降59.4%,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政府采购额度提高。
十一、关于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67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7.2万元,增长68.34%,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十二、关于202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6年,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2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88.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5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和2026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文化交流、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19万元,与2025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继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5.0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7.05万元,与2025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确保本年预算数不超过上年预算数,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用于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6年长丰县人民检察院编制项目绩效目标5个,预算资金119.11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3.35万元,比2025年减少18.85万元,下降9.81%,下降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降低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6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金额(原值)2091.14万元,较上年增加10.4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73.83万元、设备1186.36万元、其他资产130.95万元;无形资产总金额(原值)174.8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0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7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有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购置费18万元。为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6年长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2026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无主管的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报表(1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