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时间:2024-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长丰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0

0

公务接待费

3.19

3.19

0

2.3

2.3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5.03

35.03

0

28.82

28.82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05

17.05

0

10.84

10.84

0

公务用车购置

17.98

17.98

0

17.98

17.98

0

总计

38.22

38.22

0

31.12

31.12

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22万元,支出决算31.12万元,完成预算的81.42%;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5万元,增长33.1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二是根据法检两院财物统管要求,我院自2023年8月1日起列为市一级预算单位,县级决算仅包含1-7月份收支情况。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7.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82万元,占92.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决算均没有安排此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均没有安排此项支出。2023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长丰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文化交流、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根据长丰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2014〕3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9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72.1%;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2万元,下降63.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和上年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压缩招待费支出二是根据法检两院财物统管要求,我院自2023年8月1日起列为市一级预算单位,县级决算仅包含1-7月份收支情况。2023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4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5.03万元,支出决算为28.82万元,完成预算的82.27%;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5万元,增长23.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17.9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7.98万元决算数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计划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7.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万元,完成预算的63.58%;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1万元,下降36.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和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压缩招待费支出二是根据法检两院财物统管要求,我院自2023年8月1日起列为市一级预算单位,县级决算仅包含1-7月份收支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用车。截至202312月31日,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