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长丰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3.19 |
3.19 |
0 |
2.3 |
2.3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5.03 |
35.03 |
0 |
28.82 |
28.82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7.05 |
17.05 |
0 |
10.84 |
10.84 |
0 |
公务用车购置 |
17.98 |
17.98 |
0 |
17.98 |
17.98 |
0 |
总计 |
38.22 |
38.22 |
0 |
31.12 |
31.12 |
0 |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22万元,支出决算为31.12万元,完成预算的81.42%;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5万元,增长33.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二是根据法检两院财物统管要求,我院自2023年8月1日起列为市一级预算单位,县级决算仅包含1-7月份收支情况。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7.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82万元,占92.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决算均没有安排此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均没有安排此项支出。2023年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长丰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文化交流、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根据长丰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2014〕3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9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72.1%;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2万元,下降63.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和上年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压缩招待费支出;二是根据法检两院财物统管要求,我院自2023年8月1日起列为市一级预算单位,县级决算仅包含1-7月份收支情况。2023年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4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5.03万元,支出决算为28.82万元,完成预算的82.27%;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5万元,增长23.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17.9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7.98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计划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7.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万元,完成预算的63.58%;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1万元,下降36.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和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压缩招待费支出;二是根据法检两院财物统管要求,我院自2023年8月1日起列为市一级预算单位,县级决算仅包含1-7月份收支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用车。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