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编制部门:长丰县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9.40 | 9.40 | 0 | 8.71 | 8.71 | 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5.50 | 45.50 | 0 | 19.25 | 19.25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50 | 20.50 | 0 | 19.25 | 19.25 | 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25.00 | 25.00 | 0 | 0 | 0 | 0 |
总计 | 54.90 | 54.90 | 0 | 27.96 | 27.96 | 0 |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03万元,支出决算为23.37万元,完成预算的44.07%;较上年减少4.59万元,下降16.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计划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受全县公车更新数量控制,2022年未购置车辆。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2万元,占27.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05万元,占72.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和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决算均没有安排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文化交流、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根据长丰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2014〕32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77万元,支出决算为6.32万元,完成预算的72.06%;较上年减少2.39万元,下降27.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厉行节约,压缩招待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厉行节约,压缩招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转发〈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长财〔2015〕52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共47批,49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4.26万元,支出决算为17.05万元,完成预算的38.52%;较上年减少2.2万元,下降1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计划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受全县公车更新数量控制,2022年未购置车辆。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县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计划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受全县公车更新数量控制,2022年未购置车辆。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2年均未购置车辆。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022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9.26万元,支出决算为17.05万元,完成预算的88.53%;较上年减少2.2万元,下降1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用车。截至2022年12月31日,检察院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6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