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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一)依法向长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五)对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或提请抗诉。

(七)负责抓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八)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九)负责县人民检察院行财装备、检察技术工作。

(十)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检察院本级决算,无其他二级单位决算,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与预算一致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126.04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126.04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77.02万元,降低21.35%,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046.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6.2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为0,占比0%;经营收入为0,占比0%;其他收入为0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08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29万元,占70.82%;项目支出607.06万元,占29.18%;经营支出为0,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26.04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126.04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77.02万元,降低21.35%,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0.3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2.59万元,降低17.54%。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支出;二是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0.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890.88万元,占90.8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万元,占0.12%;卫生健康(类)支出58.41万元,占2.81%;住房保障(类)支出128.54万元,占6.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22.27万元,支出决算为208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资;二是因人员待遇调整,按比例支出的社保 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473.29万元,占70.82%;项目支出607.06万元,占29.1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4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各项支出随着增加。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4.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车辆更新数量要求,本年未购置新车。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时将预算时的其他支出用做此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41万元,支出决算为5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医疗保险随着增加。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4.72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公积金随着增加。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3.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3.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7.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54.90万元,支出决算2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二是受更新数量要求限制,本年没有新购置车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1万元,占31.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25万元,占68.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2021年预算、决算均没有安排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文化交流、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201432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1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69万元,降低7.34%,降低的原因是2021年厉行节约,压缩招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转发〈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长财〔201552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共94批,66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25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6.25万元,降低57.69%,降低的原因是受车辆更新数量要求,本年未购买新车。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5万元,降低100%,降低的原因是受车辆更新数量要求,本年未购买新车。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021年,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25万元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25万元,降低6.1%,降低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至20211231日,长丰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7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长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16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长丰县人民检察院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长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自评等次为。自评结果显示,2021年,长丰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未成年人“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司法救助等工作,一是更加注重坚持思想引领,进一步增强“三个自觉”;二是更加注重坚守为民初心,进一步增添司法温度。三是更加注重发挥检察职能,注重检察监督,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平公正。

发现的主要问题相关项目支出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积极动员各部门参与到预算编制中,提高预算科学性;二要及时跟进项目进展,加快根据项目进度支付资金。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司法救助经费”等16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6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度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157.28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0.65万元,下降0.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行政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11231日,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

2.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