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1-0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预算

(一)部门预算表

1.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3.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4.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5.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6.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7.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8.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9.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10.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11.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12.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

13.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长编[2002]18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长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侦查活动、审叛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五)对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或提请抗诉。

(七)负责抓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八)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九)负责县人民检察院行财装备、检察技术工作。

(十)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为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201231日,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实有各类人员76人,其中在48人、离休0人、退休28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更加注重坚持思想引领,进一步增强“三个自觉”。

(二)更加注重坚守为民初心,进一步增添司法温度。

更加注重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

(四)更加注重检察监督,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平公正。

(五)更加注重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素能。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一)部门预算表

1.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1

2.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2

3.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3

4.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4

5.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附件表6

7.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附件表7

8.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附件表8

9.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项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件表13

14.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22.2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支出1306.53万元,占91.86%;卫生健康支出21.41万元,占1.51%;住房保障支出48.04万元,占3.38%其他支出46.29万元,占3.25%

2020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2.99万元,下降14.59 %。主要原因:一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2.27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减少242.99万元,下降14.59%,主要原因:一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支出1306.53万元,占91.86%;卫生健康支出21.41万元,占1.51%;住房保障支出48.04万元,占3.38%其他支出46.29万元,占3.2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542.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94万元,下降0.9%,下降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21年预算764.2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39.31万元,下降23.85%,下降原因主要是减少新增项目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21.4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21万元,增长0.9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医疗保险随之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34.7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34万元,增长0.9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住房公积金随之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1年预算13.3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26万元,增加1.9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提租补贴随之增加

6.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留(款)年初预留(项)2021年预算46.2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45万元,增加0.9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随之增加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7.9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5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1422.27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入预算1422.27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0年预算减少242.99万元,下降14.59%,下降原因主要:一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支出预算1422.2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42.99万元,下降14.59%,下降原因一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57.99万元,占46.2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64.28万元,占53.74%,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检察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九、关于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1年,长丰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4.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42万元,增长13.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长丰县机关事业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长财【2014】32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文化交流、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继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取消部分非必要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长财﹝2014﹞3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5.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52万元,增长16.73%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继续坚持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02万元,增长39.04%,主要原因是计划新购置一辆越野车。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1长丰县人民检察院编制项目绩效目标17预算资金764.28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机关运行经费。

2021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本级1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0.6万元,比2020年减少6.61万元,下降3.73%,下降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政府采购情况。

2021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金额1980.13万元,较上年增加198.4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73.83万元、通用设备890.51万元、专用设备17.53万元、其他资产298.26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购置费25.5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1长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21预算报表1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