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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长编[2002]18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长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侦查活动、审叛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五)对人民法院的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或提请抗诉。 

(七)负责抓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八)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九)负责县人民检察院行财装备、检察技术工作。 

(十)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为院本级决算,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与预算相比较一致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8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总计2113.77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113.7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8.1万元,降低4.44%,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结转结余减少;二是绩效奖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52.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2.4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4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76万元,占70.55%;项目支出573.4万元,占29.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13.7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113.7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8.1万元,降低4.44%,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结转结余减少;二是绩效奖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2.4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65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一是社会治安辅助人员工资增加;二是追加省聘书记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7.1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3.41万元,降低9.46%。主要原因一是反贪局、反渎局人员工资关系转至监察委;二是绩效奖金的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7.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749.82万元,占89.87%;卫生健康支出68.51万元,占3.52%住房保障支出128.83万元,占6.6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9.08万元,支出决算为194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县目标考核奖金;二是追加司法辅助人员和省聘书记员工资。其中基本支出1373.76万元,占70.55%;项目支出573.4万元,占29.4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40.74万元,支出决算为117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县目标考核奖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8.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院进行检务工作区建设,部分办公设备和检务工作区设备一起购置。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5.13万元,支出决算为6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医疗保险基数增加,追加财政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0.7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公积金基数调整,追加财政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31.1万元,支出决算2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万元,占37.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57万元,占62.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我院20182019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计划。2019年度预算相比,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我院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计划。主要用于文化交流、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根据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201432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万元,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63万元,增长21.53%,增长的原因一是2018年底因部分未结算,在2019年年初结算;二是本院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标准。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4万元,降低4.17%,降低的原因是严格控制,数量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转发〈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长财〔201552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共89批,91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57万元,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0.47万元,降低76.42%,降低的原因一是2019年我院没有购置新车;二是压减支出,厉行节约。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5.93万元,降低27.58 %,降低的原因是压减支出,厉行节约。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57万元,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95万元,降低20.24%,降低的原因是压减开支,厉行节约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5.93万元,降低27.58%,降低的原因是压减开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案、走访调研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长丰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7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6.52万元,降低100%,降低的原因是2019年本院没有购置新车2019年度预算相比,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院本年度没有该项支出。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2019年,购置车辆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3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全部编制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的产出和效益,作为预算执行、跟踪问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预算执行中,对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全面实施绩效运行监控。预算执行完毕后,对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2个项目,自评覆盖率达100%,涉及资金138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22.69%。评价结果显示,预算资金达到了预期效果,97万元的中央政法装备资金和41万的楼宇监控数字化改造资金在一定程度上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后盾,通过把科技手段融入办案环节,提升办案效率与质量,提高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组织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总体提升了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141.48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78.75万元,下降35.7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9万元,其中:货物类支出27.79万元、工程类支出0万元、服务类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91231日,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是2019年我院进行检务工作区建设,部分办公设备和检务工作区设备一起购置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长丰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8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