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时间:2024-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8日,最高检举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介绍主要情况;通报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社] 金融领域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主要包括哪些类型,这些案件都有什么特点?金融领域民事检察开展了哪些相关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冯小光]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针对这个问题我回答一下,民事检察主要是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从民事检察监督的角度来看,金融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类型主要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票据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以及证券类、保险类纠纷等,涉及的领域比较广。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类案件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案件体现出当下新金融业态丰富,金融创新形式多样,金融风险点多面广,金融纠纷复杂多样,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增多,对检察机关监督办案特别是业务素质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二是金融领域虚假诉讼大量涌现,常见的有企业以虚假诉讼逃废债、“套路贷”等情形,损害国家信贷资金安全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民事监督案件常与信贷领域诈骗、证券犯罪、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存在交叉情形,要求检察机关强化刑民协同治理。四是案件反映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欠缺,在信贷管理上存在漏洞,如贷前审查不严、贷后监督不力、忽视诉讼时效等。五是金融领域民商事法律规定不够明确,司法处置标准不统一。六是金融领域民事监督类案较多,且常涉及群体因素,容易引发信访风险等,给社会治理带来一定压力。
近年来,民事检察部门聚焦金融重点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能动融入社会治理,开展精准监督,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高质效办理金融领域民事监督案件。近两年来,受理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民事纠纷类案件4800余件,提出抗诉240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0余件。聚焦生效裁判监督,在关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的同时,做好对新业态、新类型金融纠纷案件的分析研判和办理工作。重点加大对金融领域逃废债等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助力推进金融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做好金融债权执行监督工作,强化对法院怠于执行、选择性执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促进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的依法执行,促进金融机构完善风险预防体系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强化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的有序衔接,对民事执行监督中发现的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形成法律监督合力。
二是贯彻数字检察战略。充分利用数字手段,不断拓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为推进金融民事检察发展提供信息化、智能化路径。如有的地方对于虚假律师费问题,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创建运用虚假律师费监督模型,在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与金融秩序。北京市检察机关研发应用“违法发放房产抵押经营贷”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识别并移送各类法律监督线索300余条,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立案22件。
三是坚持溯源治理,推动办案效果向社会治理转化。注重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上加强类案监督、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完善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加强与金融机构、银行业协会、金融监管机构等沟通联系,强化在金融风险防控方面的合作,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常态化机制,增强工作协同力。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发出合规性审查类案检察建议,助推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专项活动,提升了金融监管的规范化水平。安徽省阜阳市检察机关针对虚假诉讼领域“职业放贷”“套路贷”所引发金融乱象以及小额贷款行业普遍存在的不合规、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助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小额贷款、典当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取得较好社会综合治理效果。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升金融民事检察专业化水平,创新检察履职办案模式,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做到上下一体运转、分工合理、协作高效,持续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探索对金融领域民商事案件的有效监督、综合监督,以民事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

[中国证券报] 《意见》强调“保持金融领域反腐败高压态势,惩治金融领域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请问检察机关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张希靖]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按照党中央和最高检关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金融“巨蠹”与“蛀虫”,通过金融反腐促进金融监管、促风险化解,助力金融体系平稳健康发展,采取了四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高质效办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重点惩处利用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分子,依法打击各类新型、隐蔽金融领域腐败犯罪,坚决惩治官商勾连、靠贷吃贷、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腐败行为,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计529人。最高检指导办理了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等一批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彰显了检察机关助力金融反腐向纵深推进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防范金融腐败引发的“次生灾害”。检察机关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对“寄生”于金融领域、“围猎”金融领导干部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惩态势。同时,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在惩治行贿犯罪中的作用,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及时发现重大犯罪线索,深度剖析金融风险环节和点位,促进金融反腐标本兼治。
三是强化业务指导,精准打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服务保障办案实践。今年7月,最高检以金融领域新型职务犯罪为主题,发布了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深入研究和阐释办案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为各地检察机关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提供参考借鉴。
四是贯彻落实“一案双查”机制,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最高检会同国家监委、公安部在今年9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就三机关在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切实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持续打击、严厉惩治金融涉腐洗钱犯罪提供了制度遵循。
在下一步工作中,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将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着力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与联系、配合与制约,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惩治和威慑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助力清除破坏金融秩序的害群之马。同时,加大在办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同步审查洗钱等衍生犯罪问题的力度,指导和推动地方检察机关积极查办和追诉洗钱犯罪,筑牢金融风险防控的堤坝。
二是围绕金融职务犯罪疑难问题制发指导意见或者典型案例,破解实践难题。加强对金融领域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身份认定、金融资本市场运作和犯罪行为界分、虚拟货币财产属性认定、财产性利益和预期收益认定等方面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通过编发典型案例等方式,明确法律适用规则,确保执法、司法标准相统一。
三是在以案促改上下功夫,合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梳理和总结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发案单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案件标本兼治的综合效用,从源头推动金融环境的净化。
四是多措并举打造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团队,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对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检察专业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以更优更强的检察履职推动金融反腐工作向纵深推进,有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21世纪经济报道]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是如何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

[张相军] 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简单概括就是“一手托两家”,既是监督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又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决策部署,以“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为依托,一方面聚焦证券期货、银行保险、金融借款、委托理财等领域,监督法院依法纠正涉金融行政案件错误裁判、及时规范执行,另一方面,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的双向衔接,通过在履职中发现金融监管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一是以“小专项”加强重点问题监督。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聚焦金融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小专项”。如福建省检察机关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被刑事追责后,相关银行违规账户未及时清理问题,开展“断卡行动”关联行政处罚专项监督,提出监督意见270余件,有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山东省某地检察机关针对辖区内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金融借款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可能导致不良贷款大量增加,影响银行资金安全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督促规范银行经营行为。
二是强化大数据赋能,以类案监督助推行业治理。如北京市某区检察院在审查金融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发现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决定书超期送达违法情形,通过运用“大数据+智慧检索”的方式,对31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超期送达提出类案检察建议,推动金融管理机构规范空头支票行政处罚送达程序,从而加强对市场主体签发空头支票的监管。
三是统筹金融监管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如上海市检察机关对证券内幕交易不起诉案件,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避免被不起诉人逃避行政处罚,形成证券违法犯罪打击闭环,确保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不缺位、不脱节。
[财新周刊]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立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探索开展金融领域公益诉讼。请问,近年来,检察机关在金融检察公益诉讼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如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
[徐向春] 近年来,最高检依托涉金融法定领域,加大对国有金融财产保护、金融账户敏感个人信息保护、涉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领域治理、金融行业反垄断等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办案力度,为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加强金融账户敏感个人信息保护。各地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贯彻执行个人信息保护法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将依法保护金融账户信息以及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等消费者金融信息,作为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重点。上海市检察机关针对违法行为人购买众多公民征信和财产信息、从保险公司“内鬼”处购买老年人客户身份和投保信息等买卖个人金融信息违法情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法律责任,实现惩治违法和保护公益的综合效果。
二是加强涉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领域治理。检察机关聚焦金融领域涉诈资金链账户监管,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协同金融监管部门全面履职,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履行相关处置义务,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针对江苏某商业银行未对涉嫌洗钱的金店采取延迟资金结算、暂停银行卡交易或者收回POS机等管理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商业银行规范POS机发放、加强使用监管,力争阻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利用POS机转账通道。
三是加强预付卡消费领域金融乱象整治。针对部分案件呈现的单用途预付卡从消费方式向融资手段异化的趋势及其监管漏洞,最高检作为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会同商务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调研,积极推进预付卡备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推动相关部门构建高效顺畅的监管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监管。
下一步,最高检将依托法定领域进一步加大金融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办案力度,并积极探索拓展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公益司法保护。统筹运用各类监督方式,多办有影响力、效果好的涉金融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件,通过与相关部委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为地方办案提供指引。同时,进一步与金融监管、人民银行、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在涉金融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技术支持等方面建立联动机制,实现对金融违法犯罪的一体化治理。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文国际频道] 当前金融投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造成严重损失。我们注意到,《意见》专门强调要助力培育金融消费领域法治风尚。请问,面对不断翻新的金融投资骗局,普通民众如何做好防范,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
[张晓津] 确实如你所言,当前金融领域各类投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而且手段名目不断变化,迷惑性很强,给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损失,同时也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如何更加有效地预防金融犯罪,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是《意见》着重考虑的内容,也是金融检察工作不断努力的方向。
从检察办案情况看,造成金融投资被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会公众理性投资、依法投资的意识仍然较为薄弱,识别防范金融投资骗局的能力欠缺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加大对金融犯罪惩治力度的同时,要积极培育金融消费领域法治风尚,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防范能力。为此,检察机关始终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作为金融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10月10日,最高检专门发布了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通过以案释法向社会揭露金融投资骗局。虽然金融投资骗局的花样不断更新,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有基本的规律。
骗子的目的就是把你口袋里的钱放到他口袋。我总结出三条,希望社会公众能够引起高度警觉:一是常常打着金融创新、科技创新、国家扶持等“高大上”的旗号;二是惯于利用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外汇期货、虚拟币投资、影视投资等形式上相对专业、普通群众熟悉程度较低的金融业务;三是以“低风险、高回报”为诱饵,许诺的回报往往脱离金融市场规律。
在此我也想再次提醒广大群众:第一,国家明确坚持“金融活动特许经营”的基本政策,不是说你有工商营业执照就有金融从业许可。凡是未经许可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打着私募等旗号变相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都是非法金融活动。第二,除银行存款、依法注册发行的债券外,绝大部分投资产品都不得承诺保本保息,这个我相信广大群众都要有所了解。收益越高风险越大,对许诺给予明显超出正常水平收益回报率的投资活动,要尤其警惕。第三,要理性投资、依法投资,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产品,切忌盲目投资、跟风投资。我们要牢记我们始终是守护自己钱袋子的第一责任人。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根据《意见》的部署安排,多管齐下努力铲除滋生金融投资诈骗的土壤:一是依法严肃惩治各类金融犯罪,以震慑犯罪分子、预防犯罪。二是协同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规范金融创新活动,尤其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5篇大文章,我们将协同金融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伪金融创新,保障合法金融创新活动正常开展。三是探索建立预防金融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持续发布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也希望媒体朋友帮助我们做好传播推广工作,让更多民众提高自己的识别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