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检党组【2019】13号
关于李敏等2名同志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院各部门:
因本院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2名同志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李敏同志任第五检察部(筹)负责人,免去其综合业务部(筹)负责人职务;
朱玉胜同志任综合业务部(筹)负责人。
特此通知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