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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时间:2020-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29日,长丰县检察院向长丰县教育体育局发出整治校车保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诉前检察建议。

该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长丰县某幼儿看护点无证校车接送幼儿超载。长丰县检察院针对此问题,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建议长丰县教育体育局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工作,健全管理制度,排查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杜绝超员、超速、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等违法现象,同时建议针对校车安全出行进行专项检查工作,督促所辖学校、幼儿园等及时整改,全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