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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进机关 文明新风润心田 ——长丰县检察院举办先进典型进文明单位宣讲活动
时间:2026-05-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5月8日上午,长丰县委宣传部(文明办)与长丰县检察院联合举办“我爱我家,我爱合肥,礼让文明——先进典型进文明单位”宣讲活动,县检察院活动现场邀请“合肥好人”王祥万、葛军作主题宣讲,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相关负责人、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活动。

宣讲会上,2025年第二季度“合肥好人”、吴山镇涂郢小学校长王祥万同志讲述了27年扎根乡村教育的坚守。从“每日一分钟”安全叮嘱到“护学志愿队”温暖守护,他以“看见、行动、呼吁”三个关键词,为乡村文明交通发声,更展现了敬业奉献的深厚情怀。

2025年第三季度“合肥好人”、下塘镇小井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葛军同志分享了两次生死救援的经历。从暴雨中徒手破窗救人,到军营岁月里背送伤者奔袭就医,他用“共产党员的本能、退役军人的本分”诠释了见义勇为的真谛。

宣讲中两位“合肥好人”还围绕礼让文明与文明交通开展专题宣讲,将榜样事迹与日常规范相融合,引导干警从“感动”走向“行动”。

“榜样的力量在于可学可行。”一位青年干警在交流中谈到,“我们不是每个人都能面对生死考验,但每个人都能在岗位上坚守、在细节处用心。从‘感动’到‘行动’,关键在转化。两位好人讲的不是大道理,是身边事、日常事。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们既要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要做好文明风尚的引领者,把榜样精神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实际行动。”

作为省级文明单位,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新起点,把榜样力量融入文明创建全过程:

一是融入日常,养成文明自觉。 将礼让文明、文明交通纳入干警行为规范,从“一盔一带”做起,从斑马线前停让做起,从办公区域轻声慢步做起,让文明成为自然而然的生活习惯。

二是融入履职,提升服务质效。以敬业奉献为标杆,在案件办理中精益求精,在群众接待中耐心细致,在检务保障中严谨规范。

三是融入社会,延伸文明触角。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干警深入社区、乡村、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和文明劝导,把检察蓝与文明风送到群众身边,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榜样如灯,照亮前路;文明如水,润物无声。当好人精神遇见检察蓝,当文明新风浸润机关院,长丰县检察院正以省级文明单位的担当,把感动化为行动、把标杆化为常态,让见义勇为的浩然正气在检察系统蔚然成风,让文明之花在长丰大地处处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