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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检察长”齐巡河,共护长丰清流碧波
时间:2021-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河湖管护,维护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和社会公益。520日下午,长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章白宇会同县水务局副局长颜礼标带领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资规局、县河长办和检察院公益诉讼部等单位负责人开展2021年度巡河调研活动。

巡河组一行先后到庄墓河巡查了岸线管护及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在市饮用水源地大房郢水库保护区内检查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工作、雨污管道混接整改及入库渠道水质达标情况,现场查看了板桥河水环境治理及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在巡查结束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颜礼标通报了我县河长制工作运行情况,章白宇向与会各方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及近期取得成效,双方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达成多项共识。章白宇指出“河长制”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都是党中央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改革部署,有利于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各自发挥行政监管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章白宇要求检察机关灵活运用制发检察建议、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召开联席会议等方法为水务部门和属地政府加强水环境监管治理提供司法支持,真正实现多赢共赢。通过推深走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回应人民群众“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新期待,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生态获得感、认同感和幸福感,为我县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贡献法治力量和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