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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院首次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
时间:2018-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长丰县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张本国和张孝伟在长丰县看守所内对一起即将侦查终结的故意伤害案嫌疑人郑某进行了讯问,核查此案在侦查期间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形,并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制作了询问笔录。这一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的开展,在全市检察机关中尚属首次。

        郑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16日被刑事拘留,227日被长丰县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长丰县看守所。该案即将侦查终结。根据案情,郑某有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讯问合法性核查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长丰县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依职权及时启动了对该案讯问合法性的核查工作。工作中,张本国、张孝伟两位检察官调取了郑某入所时的健康检查和体表检查材料;调取了看守所的提审记录、入所记录、巡查监控记录等执法活动相关记录;听取了看守所管教干警、驻所医生等人员的意见;听取了其律师的意见。在对郑某进行讯问时,两位检察官向郑某出示了《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合法性核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向郑某了解了侦查机关在讯问其过程中有无刑讯逼供、诱供、威胁等违法取证行为。

        经核查,两位检察官未发现侦查机关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形。为此,两位检察官在将制作的核查报告、《讯问合法性核查结果通知书》及同步录音录像光盘交本院公诉部门的同时,也将《讯问合法性核查结果通知书》送达侦查机关。

        该案的办理,标志着长丰县院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的全面启动,为非法证据的排除、冤假错案的防止、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的新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